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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空特征

2021-09-19 10:50:56 admin
轧空多发生在空头交易的情形,一般来说,卖空交易可以获得证券涨跌差价的利润,然而,空头(bears)一旦预测失误或受人为因素制约,则其必然损失惨重。





“早期美国证券交

轧空多发生在空头交易的情形,一般来说,卖空交易可以获得证券涨跌差价的利润,然而,空头(bears)一旦预测失误或受人为因素制约,则其必然损失惨重。

“早期美国证券交易市场,卖空交易盛行,当股票价格上涨超过其价值时,部分投机者即认为该股价上涨过头可能下跌。于是,投机者借券卖空。借券来源是证券市场上的操纵集团。证券价格上涨后,卖空者继续卖空。操纵者将证券市场上卖出的股票继续吸购,吸购的股票再提供卖空者继续卖空,最后形成融券股数超过流通在外股数的情形,当此情形继续到卖空者开始警觉或感到绝望试图补回卖空股票时,操纵者也同时要求收回借出的股票。此时,卖空者已无其他证券来源,只好与操纵者了结,价格由操纵者随意决定。这称为操纵性轧空。”

还有一种自然轧空是指形成于数个集团争夺同一公司控股权时,股票价格因此上扬,不知情者开始卖空,最后遭到操纵性轧空的结果,长期反复在低位箱体震荡,让市场猜测题材,个股基本面或者消息面发生渐进性的重大转机与题材,长期走上升通道的个股在出货前的最后打压。

资本主义国家和旧中国交易所中,有力多头常用的一种操纵市场、获取暴利的方法。其法为对某一投机对象的来源暗中加以控制,使空头于交割时无法获得其应交数量,只得在价格上满足多头要求的条件下,忍痛进行了结。此时空头受轧,急图脱身,而多头则任意抬价,获得暴利。

中国的融资融券试点即将付诸实施,有关各方要高度警惕融券交易中的轧空风险。融券卖空机制的出现将使市场盈利模式发生变化,使多空双方对股票涨跌的期望相反,双方都唯愿股价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甚至会采取相应交易活动干预股价变动方向。多方可能继续买入甚至融资买入,空方则可能继续融券卖空,或将之前已有的现券卖出。

融券交易的风险在于有限的股票对无限的资金。融券交易,是沽空者从别的股东手里借股抛售,它提高了闲置股票的使用效率,但公司股票流通总量决不会因此增加。它不同于国外股市的裸卖空,裸卖空不用事先借入股票,就凭空在市场上卖出,在短时间内市场上卖空股票的数量有时是实际流通总量的数倍。

按照中国融资融券相关规定,基金等大资金扎堆的重仓股可能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如果市场人士认为其中一些个股相比大盘价值高估并进而放空这类股票,按规定,融券余量达到该股可流通量的25%时,即被暂停融券卖出。也就是说,2亿股流通盘的股票,最多允许融券者借股抛空5000万股,抛完后就无力再打压。而多方的大资金后援充足,待多方将融券浮筹吸干,股价必然暴涨。按规定在信用交易中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否则可能被强制平仓,加上融券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那么,空方迫于形势只能高价追回,甚至出现无股可买而无法了结局面,从而孕育巨大风险。

由于现有筛选融券标的股票的要求过于宽松,可能成为引发轧空风险的一个源泉。比如选择融券标的股票要求“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流通盘不少于2亿股”,按此推理,户均持股限额约5万股,即便是大资金高度扎堆,也难触犯此条款。这样,就可能把大资金高度控盘的股票也纳入融券标的股票。

股权分布制度,对轧空风险防控无力。为防大额投资者在市场上对一家公司过度持仓引发风险,在《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公司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中,规定社会公众持股低于公司股份总数25%的,将可能被暂停上市。同时《补充通知》将“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排除在“社会公众”概念之外。但10%以内的巨量持股显然被认为是社会公众股,而一家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全部基金,对一只股票的累计持仓限额是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因此,所有基金均被认为是公众股。这样,只要几家基金公司与公司大股东联手,无论空方对融券标的股票如何打压,大资金都可随便合力通吃,既可满足其持仓限额要求,也可满足股权分布制度对公众持股最低比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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