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他人投保旅游险吗?
这次毕业正好遇上疫情,没办法到学校举行毕业典礼,但是最近疫情情况好了很多,所以相约上相处四年的舍友们一起出省旅游,飞机票和酒店都是我在订,我们商量
可以为他人投保旅游险吗?
这次毕业正好遇上疫情,没办法到学校举行毕业典礼,但是最近疫情情况好了很多,所以相约上相处四年的舍友们一起出省旅游,飞机票和酒店都是我在订,我们商量之后决定还要购买一份旅游险,想知道能不能都由我来进行投保呢?
汇乎解答:
您好!
在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为他人投保旅游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规定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项规定以外,被保险人统一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从保险法来看,理论上说被保险人如果签字同意的话,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就具有保险利益。不过具体还是要咨询保险公司,毕竟这种可能涉及到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受理申请时还是会比较谨慎的。
网友解答:
像旅游险这种短期险,如果你要帮忙投保的人同意的话,应该是可以进行投保的吧。你这种帮舍友投保的情况我也没遇到过,我只帮我儿子投保过意外险,帮儿女、父母肯定是能投保的,我觉得你还是详细咨询一下你想投保的保险公司会比较清楚一点。
专家解答:
为他人投保的情况一般仅仅受限于为直系亲属或者具有雇佣关系的人投保,这是出于防范道德风险的方面考虑,从这个角度来看,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为除属于直系亲属或者具有雇佣关系的人投保的申请的。但是对于旅游险来说,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有不同的申请结果,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规定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项规定以外,被保险人统一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如果被保险人签字同意的话,还是有可能投保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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