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2021-03-19 18:13:37
admin
mt-40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
mt-40
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比如留置。
很赞哦! ()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